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天橋區(qū)編辦積極開展機構編制評估工作

發(fā)布日期:2013-09-09

信息來源:

為積極貫徹落實市編委《關于轉發(fā)省編委<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機構編制評估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濟編發(fā)[2013]16號)的文件精神,科學、公正的評估政府相關部門機構設置、職能配置、編制核定及隊伍建設和運行、履行職責等情況,天橋區(qū)編辦結合區(qū)情實際,從加強領導、精心謀劃、制定方案等方面抓好落實,確保評估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成立機構編制評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高度重視,會同相關部門組成機構編制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由編辦主要領導為組長,監(jiān)督檢查科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轉發(fā)市編委《關于轉發(fā)省編委<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機構編制評估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將評估事項通知被評估部門,要求各部門充分認識開展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確保評估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三是確定評估部門。根據《通知》要求,確定5家被評估部門,并嚴格按照評估內容和指標,重點從機構設置、職能配置、編制核定等方面,梳理掌握被評估部門的資料。
四是制定評估方案。采取部門自評與實地評估相結合的方式,評估工作分三步實施。首先部門自評。按照“三定”規(guī)定和評估內容認真進行自評整改,總結經驗做法,并形成自評報告;其次實地評估。采取聽取情況介紹、查看文件資料、進行調查問卷等形式,了解被評估單位機構編制有關情況;最后反饋評估結果。實地評估結束后,對評估工作進行綜合分析,形成評估報告,并以書面形式對被評估單位進行反饋。 

編輯:
?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