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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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劉曉群通訊員 肖春燕)去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審知識產(chǎn)權民事案件3927件,審結3767件,同比分別增長 52%和45.3%,收、結案數(shù)量和增速均居全國前列。今年“4·26”世界知識產(chǎn)權日,山東高院發(fā)布了2011年知識產(chǎn)權司法保護狀況,并公布上一年度山東十大知識產(chǎn)權案件。
山東高院民三庭庭長于玉介紹,隨著文化產(chǎn)業(yè)的蓬勃發(fā)展和文化領域立法進程的加快,加強版權保護與促進新商業(yè)模式發(fā)展的利益平衡空前重要,涉文化類知識產(chǎn)權案件已經(jīng)成為知識產(chǎn)權審判的重要方面。去年,全省法院共新收著作權案件1165件,同比增長11%。其中,網(wǎng)絡著作權案件所占比重達34%,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案件類型集中在動漫游戲、數(shù)字出版、制圖軟件、網(wǎng)絡圖片視頻等文化產(chǎn)業(yè)領域,大多與社會公眾已經(jīng)習慣并有所依賴的網(wǎng)絡數(shù)字生活密切相關。有關小家電、電子類產(chǎn)品的專利案件增長迅速,且趨利性明顯,出現(xiàn)了蘇泊爾、步步高、九陽、OPPO等國內(nèi)知名小家電、電子類品牌維權的諸多案件;部分案件涉及復雜的技術問題,國際關注度高,如濟南中院受理的比利時某公司、英國某公司提起的發(fā)明專利侵權案,涉及觀賞魚飼料和高速公路路基專利,涉案領域新穎、技術復雜。
青島眾和恒業(yè)蜂窩紙板制品有限公司(原告)與青島華盾紙制品有限公司(被告)等侵害專利權糾紛案
【案情】原告系一種“蜂窩紙板全自動連續(xù)生產(chǎn)方法”發(fā)明專利的專利權人。原告以被告未經(jīng)其許可使用涉案專利方法生產(chǎn)蜂窩紙板侵害其專利權為由訴諸法院?!緦徟小壳鄭u中院一審認為,被告使用的被控侵權技術方案與原告專利技術構成等同,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山東高院二審認為,被控侵權技術方案與原告專利技術相比缺少一個技術特征,被控侵權技術方案未完全落入原告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據(jù)此,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山東奧太電氣有限公司
(原告)與潘某華(被告)、臺州威普電子有限公司(被告)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
【案情】原告系“逆變式弧焊電源”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原告以被告生產(chǎn)銷售與涉案外觀設計專利相似的商品的行為侵害其專利權為由訴諸法院?!緦徟小繚现性阂粚徴J為,兩被告共同實施了許諾銷售與涉案專利相似的電焊機商品的行為,構成侵權,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山東高院二審認為,被控侵權行為發(fā)生在2009年3月至12月之間,修改后的專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實施,而修改后的專利法才對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到許諾銷售行為,由于原告未能舉證證明被告潘某華在2009年10月1日后對本案被控侵權產(chǎn)品進行過許諾銷售,所以,原告認為被告潘某華的行為侵害其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主張不能成立,山東高院對原審判決予以糾正。
三聯(lián)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與山東三聯(lián)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被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案
【案情】被告原系“三聯(lián)”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原、被告于2003年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約定鑒于被告系原告的第一大股東,被告許可原告無償使用涉案“三聯(lián)”商標,如被告放棄“三聯(lián)”商標,應將“三聯(lián)”商標無償轉讓給原告。原告以被告違反上述合同約定將“三聯(lián)”商標轉讓給他人為由訴諸法院。
【審判】濟南中院一審認為,涉案合同約定的“三聯(lián)”商標無償轉讓是以被告為原告的第一大股東為前提條件,當被告喪失其作為原告第一大股東身份的時候,合同中關于涉案商標使用許可與轉讓約定的前提條件不復存在,原告請求無償受讓涉案注冊商標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故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山東高院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與濟南湘鄂情懷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情】原告系“湘鄂情X.E.FLAVOUR及圖”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人,原告以被告在經(jīng)營門店、店內(nèi)用品、戶外廣告、官方網(wǎng)站中均突出使用“湘鄂情懷”文字侵害其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諸法院。
【審判】濟南中院一審認為,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具體組合形式、“湘鄂”兩字連寫的特殊地理含義、公共利益、合理使用原則等因素,被告使用“湘鄂情懷”文字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故被告的行為不侵害原告的涉案商標權,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山東高院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
九陽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與王樹競(被告)等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案情】原告系“九陽”、“JOYOUNG”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人,被告銷售的豆?jié){機外包裝及機身上標有“Jiuyong”及“九陽小家電有限公司”等標識,原告以被告的行為侵害其商標權為由訴諸法院。
【審判】聊城中院一審認為,被告在其銷售的豆?jié){機上標注的“Jiuyong”標識與原告的注冊商標“JOYOUNG”相近似,構成商標侵權。雖然被告主張其商品有合法來源,但在其“知假售假”的情況下,仍要承擔賠償責任,遂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山東新華醫(yī)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告)與青州新華包裝制品有限公司(被告)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情】原告系“新華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原告以被告在企業(yè)字號中使用“新華”文字侵害其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諸法院。【審判】濰坊中院一審認為,被告雖然在企業(yè)字號中使用了“新華”文字,但在實際經(jīng)營過程中并未有不合理使用其企業(yè)名稱的行為,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深圳市凱立德計算系統(tǒng)技術有限公司(原告)與北京長地萬方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等侵害著作權糾紛案
【案情】原告系《全國243城市導航電子地圖》、《凱立德全國導航電子地圖(335城市)》的著作權人。原告以被告制作、出版的《“道道通”導航電子地圖》對上述地圖構成抄襲為由訴諸法院。【審判】菏澤中院一審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對原告地圖的抄襲,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權,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1500萬元。山東高院二審期間,被告對雙方地圖中存在的相同點做出了合理說明,證明雙方地圖不存在不合理的相同之處。據(jù)此,山東高院二審認為被告不構成侵權,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王延堂(原告)與北京天運縱橫文化傳播公司(被告)侵害著作權糾紛案
【案情】原告系小說《龍城風云》的著作權人。原告主張被告拍攝的電視劇《地雷戰(zhàn)傳奇》所使用的劇本系對其小說的擅自改編,遂以被告的行為侵害其著作權為由訴諸法院。
【審判】煙臺中院一審認為,原告對小說具體內(nèi)容進一步抽象和概括的故事情節(jié)已不屬于“表達”,而屬于“思想”,原告無權禁止他人利用這些思想進行創(chuàng)作。被告的劇本對原告的小說不構成改編,沒有侵害原告的著作權,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山東中瑞電氣有限公司(原告)與蔣某鳳(被告)、淄博星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侵害商業(yè)秘密糾紛案
【案情】原告主張其在多年經(jīng)營中開發(fā)、建立的客戶名單系其商業(yè)秘密,被告蔣某鳳原系原告的銷售經(jīng)理,但其還在原告工作期間即與他人共同出資設立了被告星碩公司,并將其掌握的原告客戶名單披露給被告星碩公司使用,原告以兩被告的行為共同侵害了原告的商業(yè)秘密為由訴諸法院?!緦徟小孔筒┲性阂粚徴J為,原告主張的客戶名單構成商業(yè)秘密,被告蔣某鳳違反與原告簽訂的保密協(xié)議約定,將其掌握的原告客戶名單披露給其與他人共同出資設立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被告星碩公司使用,被告星碩公司明知蔣某鳳披露原告的商業(yè)秘密違法而仍然使用,兩被告的行為共同侵害了原告的商業(yè)秘密,遂判決兩被告停止侵權。山東高院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
阿邁爾·伊布拉西姆·薩利赫假冒注冊商標罪案
【案情】被告人系伊拉克國籍,其未經(jīng)“TOYOTA”、“NISSAN”、“MAZDA”注冊商標權利人的許可,在銷售的汽車剎車片以及標簽上使用與上述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jié)特別嚴重。檢察機關以被告人犯假冒注冊商標罪提起公訴。
【審判】青島中院一審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鑒于被告人主動投案并積極繳納罰金,依法判處驅逐出境并處罰金十五萬元。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